医养中心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17年08月23日文章发布人:
咸宁市中心医院医养中心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咸宁市中心医院医养中心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JXN1708042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有关事项:
1、招标人:咸宁市中心医院
2、招标范围:为“咸宁市中心医院医养中心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概况:咸宁市中心医院以二期院区医疗卫生用地70亩及幸福路咸宁市中心医院所属1800平方米门诊用屋评估作价入股,占股35%;人福医疗集团投入现金3亿,占股65%;医院医养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设计床位700张,其中养老面积1.7万平方米,综合大楼3.3万平方米,辅助用房(行政,后勤)0.8万平方米,配送中心0.8万平方米。
4、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亿元人民币,包括土建、附属设施、水电、绿化、
设备、弱电等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所有费用。
5、资金来源:人福集团投入现金3亿元人民币;争取中央项目资金5000
万人民币融资贷款2.5亿人民币
6、建设地点:咸宁市金桂路228号;
7、期限要求:中标之日起,30个日历天之内;
8、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完成相关的项目报批立项工作止;
9、质量要求:成果文件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达到相关规范的深度。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期投入,投资估算要有依据,按时间价值测算投入成本,要通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分医疗、养老、药械公司三个方面真实的测算项目运营期成本及收入来源。
10、采购预算:人民币10万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甲级工程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专业包括建筑,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投标企业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
  6、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擅自更换;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7年8月23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在咸宁市中心医院后勤楼5楼509室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9月12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在咸宁市中心医院后勤楼六楼61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 标 人:咸宁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715-8896035
地址:咸宁市金桂路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