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中心医院2025年自主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考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分流安排

因近期应届毕业生论文预答辩、规培考试等学业任务繁重,为避免时间冲突,拟于2025317日至322日、324日至329日分两批次进行面试初筛、试工考核,于2025330日进行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仅此一场,不分批!。我院将根据考生摸底情况、考生所在地等因素进行分流,并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原则上考生应以我院通知的时间为准,若确实存在特殊情况,考生需与我院人力资源部联系进行时间调整。

二、考试流程及具体安排

(一)面试初筛及资格复审

1、时间

2025317下午14:30(第一批)

202532414:30(第二批)

请考生13:30到场候考,14:00未签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地点

候场地点:6号楼15 二号会议室

面试地点:6号楼15一号会议室

地址:咸宁市中心医院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228

3、考试形式

面试初筛及资格复审以考生自我介绍为主,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介绍毕业院校、研究方向、校园经历、所获荣誉、专业技能等个人情况,考官进行百分制量化评分,面试初筛及资格复审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合格的考生均可进入试工考核环节。

    (该环节将通过幻灯片展示电子版简历,若需向考官展示纸质版简历,请自备7份)

(二)试工考核

我院将于面试初筛及资格复审当天,通知合格者进入试工考核环节,试工考核流程如下:

1、时间

2025318日至322日 (第一批)

2025325日至329日 (第二批)

2、具体流程

(1)试工报到

考生需根据具体通知时间,至人力资源部领取试工通知单,前往试工科室报到

(2)试工考核

考生听从科室安排,进行为期5天的试工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是否能将理论知识运用到临床实践中,并考察团队精神、沟通能力等。试工考核期间需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操作规范,服从科室的工作安排。

(3)试工考核评分

    各用人科室、护理部(护理岗)需组织由5人组成的考核组,试工考核按百分制量化评分,主要从专业技能(30分)、理论基础与研究水平(30分)、综合素质(20分)、培养和发展预期(20分)进行评分,并对考生试工期间表现进行整体评估。试工考核评分及评估由各用人科室考核组协商进行。试工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的考生均可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若有以下情形,我院及用人科室可对试工考生不予合格:明显不能胜任科室工作的、严重违反医疗规章制度或医疗操作规定的、出现医疗事故或患者投诉等情况。

科室试工考核组在《试工考核评分表》上进行评分,考生确认签字后完成试工流程。

(三)结构化面试及科研成果展示

1、时间

2025330日 上午9:00 注意该环节不分批次!!

请考生8:00到场候考,8:30未签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地点

候场地点:6号楼15 二号会议室

面试地点:6号楼15一号会议室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228

3、考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成果展示环节考生可对本人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成果进行简要汇报。结构化面试及科研成果分别进行百分制量化评分。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招录人数1:1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考生名单。

综合成绩=试工考核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40%+科研成果展示×20%

三、考生须知(请认真阅读!)

(一)提前熟悉考场路线。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交通路线,避免因堵车或走错考场等原因影响参加考试;

(二)确保及时到场候考。试初筛及资格复审、结构化面试考生需提前一小时到候考场签到,开考前半小时未签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入场证件及相关规定。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请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电子证件照片无效;

(四)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到达候考室后,需将个人物品存放在规定位置,不得携带、夹带通讯工具,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抽签确定进入考场次序,面试结束后领取个人物品后迅速、安静离开考场;

(五)做好考前准备。面试建议考生着正装参加,考生应保障通讯畅通,若因考生电话不通无法及时接收重要考试通知,后果考生自负

(六)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前,我院已对所有投递简历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短信进行求职意向摸底,如有未收到信息且有意向参加招聘的人员,请提前与人力资源部联系(参加第一批试工在314日之前联系,第二批试工在319日之前联系,未及时联系者视为放弃)

(七)考试各环节中,有考生自愿放弃的,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经个人签字确认的放弃声明,若未及时告知医院在试工期间擅自离开的、已通知但未及时参加考试的,亦视为自愿放弃。

四、联系方式

     咸宁市中心医院 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715-8896020 0715-8896019

 

 

咸宁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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