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公示本次环境保护验收相关信息。

  1、建设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咸宁市中心医院

单位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228号

项目联系人:冷老师

联系电话:0715-8896098

  2、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咸宁市中心医院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