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降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院办公会讨论并通过了2021年《咸宁市中心医院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结合目前我院实际自查情况,由医务部组织的自查专题会于2021年9月7日16:00在二号会议室召开,党委委员、副院长刘启胜,医务部、人力资源部、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物资采购中心、社会医疗发展部、经济管理办公室、财务科(物价科)等职能科室以及全院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医务部主任朱栋良主持。

首先,医务部副主任何星光介绍了我院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治理要点,通报了此次临床专家组交叉检查情况,详细分析了相关临床科室问题类型,以及部分医技科室可能存在的不合理行为;并解读了市卫健委发布的《咸宁市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精神要求,及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医务部朱栋良主任强调了下一步工作安排,本月重点检查“患者知情同意”落实以及开立检查、检验病程记录书写情况;检查临床、医技科室组织学习《2021年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情况,并要求各责任部门尽快将自查情况汇总至医务部。

刘启胜副院长最后总结,他指出,专项治理活动目前已进行到第二阶段,此阶段市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针对重点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和评估。相关科室根据方案要求做好自查整改,准备好迎检。各部门要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反馈,把规范医疗行为和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相结合,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做到切实规范医疗行为,营造卫生健康行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就医的体验感、信任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