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咸宁市政府采购计划批复要求,咸宁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现就标示及宣传制品制作服务单位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咸宁市中心医院标示及宣传制品制作服务单位遴选
TJXN1606017
二、招标内容:标示及宣传制品制作         一批  
备注:本项目为咸宁市中心医院标示及宣传制品制作服务单位遴选项目。择优选择2家供应商作为医院标示及宣传制品制作服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为具有标识系统设计、加工、制作、安装能力的企业;
3、具有较强的生产服务、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很好的本地化服务,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四、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4日起至2016年7月11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咸宁市中心医院招标办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咸宁市中心医院后勤楼六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咸宁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1、地  址:咸宁市金桂路228号
2、邮  编:437100
3、联系人:廖老师
4、电  话:0715-8896035